中 建 教 育
《全 国729所 校 区》
专注建筑类人才教育、18年培训经验
【基建大国一站式服务品牌,考试报名+培训+推荐就业+资质新办+资质升级+资质收购+项目围标】
打造工程领域生态供应产业链
【注册电气工程师】招生简章
中建教育,成立于2002年6月1日是由建设行业主管单位、建筑行业协会、全国建筑类院校及其科研单位等行业内权威专家组建而成,主要承担建筑行业中的人才培训,管理咨询以及人才推荐,建筑、勘察、规划设计,建设行业企业资质升级等服务工作,尤其在执业资格考试教育培训方面,目前处于国内同行业领先地位。
在师资组建方面,中建教育汇集了建筑行业内顶尖级别的专家及其建筑人才培养的资深学者,为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满足客户需求提供了有力保障;在服务范围方面,以北京为发展中心、上海为运营总部,现在已辐射到、广州、深圳、重庆、武汉、成都、济南、青岛、郑州、南京、杭州、兰州、厦门、武汉、西安、重庆、郑州、贵州、贵阳、合肥等重点城市,年培训30多万人次,并且依据本公司培训学员及合作单位的口碑宣传,其培训规模和服务范围正在不断加大。
经过多年努力,中建教育已与我国众多建筑类知名院校、设计院、协会及知名网站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中建教育与清华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天津大学、武汉测绘学院、上海同济、北京建工、海事大学、北京交通大学、中央财大等高校强大的师资和技术力量支持,现已在全国各地发展了百余所合作院校。同时,学院还与国内外数百家知名建筑工程企业达成长期合作协议,为其进行人才培训、输送人才,成为中国建工行业最重要的人才贮备基地之一。 并筹建了信息庞大、内容齐全及准确可靠的建筑行业各类信息数据库。从而为我国建筑行业人才的培养和发展奠定了基础。作为建筑行业专业化人才培养单位,中建教育将始终以“为我国培养建筑行业精英人才提供最优质的服务”为主要发展目标。实现梦想,是我们每个人不断追求和上进的动力,为了帮助大家尽快圆梦,中建教育愿与您携手并进,共创美好的明天。
一、考试介绍
注册电气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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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介绍 |
《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中指出,注册电气工程师是指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从事电气专业工程及相关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从事电气专业的监理、招投标、评标、技术咨询等工作。 国家对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统一规划。 2020年注册电气工程师考试时间是10月17-18日。 2021年注册电气工程师考试时间是10月23-24日。 |
考核方式 |
笔试 |
报名方式 |
网上报名 |
报名流程 |
填报报名表,将该报名表打印盖章后,附带身份证、学历证明等资料在指定时间去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工作,缴纳报名费,考前一般在网上直接打印准考证,部分地区去现场领取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
报名官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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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
2021年7月 |
报名费用 |
各地报名费用不一,单科价格在60元左右 |
考试时间 |
2021年注册电气工程师考试时间是10月23-24日。 |
专业方向 |
注册电气工程师分二个专业:发输变电、供配电 |
成绩查询 |
12个月左右 |
证书发放 |
次年5月起 |
证书有效期 |
执业资格证书:长期有效 |
考试流程 |
考试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 基础考试分为专业基础和公共基础,分2个半天进行,各为4小时,一般上午为统一试卷,下午为分专业试卷(发输变电专业和供配电专业试卷相同率在95%以上,有些题目侧重点不同)。 参加基础考试或专业考试的考生应分别在当次考试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专业考试分专业知识和专业案例两部分内容,每部分内容均分2个半天进行,每个半天均为3小时。 专业考试均分为2天,第一天为专业知识考试,成绩上、下午合并计分;第二天为专业案例考试,成绩上、下午合并计分。考试时间每天上、下午各3小时。 专业考试为非滚动管理考试,考生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 第一天为客观题,上、下午各70道题,其中单选题40题,每题分值为1分,多选题30题,每题分值为2分,试卷满分200分; 第二天为案例题,上午25道必答题,下午25道必答题(对于有选择作答的25道必答题,如考生在答题卡和试卷上作答超过25道题,按题目序号从小到大的顺序对作答的前25道题评分,其他作答题无效),每题分值为2分,试卷满分100分。 |
二、授课专家介绍
姓名 |
简介 |
杜澍春 |
教授作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知名专家,在国内外电力系统过电压保护领域享有盛名,主编了《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设计规范》、《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等多项国家标准和电力行业标准。 |
任元会 |
教授级高工,中国照明学会室内照明专业委员会名誉主任,全国采光照明标准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工业与民用配电设计手册》(第三版)主编,注册电气师考试教材主编。 |
姚家祎 |
教授级高工,原核工业第二设计研究院的电气总工 ,注册电气工程师考试习题集副主编,供配电手册副主编,照明手册主编。 |
弋东方 |
教授级高工,原西北电力设计院设总,注册电气工程师主管发变电一次,有5年以上考前培训经验,《电力工程电气设计手册》和《电力工程电气设备手册》主编;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专业)执业资格考试复习指导教材05版、07版编委会成员。 |
高压架空送电线路施工第一主编,送电工程概预算第二主编,东北电力大学教授,输电工程培训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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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惠芳 |
原华东电力设计院主工,高级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拥有长期培训带教经验,300MW、600MW机组工程主要设计人,主攻电气一次线,包括短路电流计算、变压器安装、220KV-500KV配电装置设计、厂用电接线设计等。 |
林凤羽 |
山东电力咨询院高工,著名发输变电专业考试讲师 |
王向平 |
华东电力设计院主工,教授级高工,注册电气工程师。有5年以上的培训经验,其设计的项目多次获得国家一等奖,参与起草《静态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通用技术条件》、《35~110kV变电所设计规程GB 50059-2006》、《220~750kV变电所设计规程》、《国家电网公司继电保护故障信息处理系统技术标准》等。 |
鲁志伟 |
东北电力大学输变电技术学院院长,博士,教授。长期从事输变电专业研究,在接地网电阻、矩形地网跨步电压等领域研究处于国内先进水平,具有丰富发输变电专业考前培训经验。 |
王晓京 |
华东电力设计院主工,教授级高工,注册电气工程师,拥有长期培训带教经验,曾担任过多项500kV变电站工程设总,承担国家电网公司500kV变电站及多项典型设计编制工作,参编《1000kV变电站设计规范》GB 50697-2011、《35kV~110kV变电站设计规范》GB 50059-2011、《220kV-750kV变电站设计技术规程》DL/T 5218-201X、《变电工程施工图设计内容深度规定》DL/5458-2012等多项标准规范 ,在高压和超高压变电站设计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 |
盛和乐 |
原华北电力设计院副总工,教授级高工,注册电气工程师,主管发变电二次,有5年以上考前培训经验,近期主编《互感器选择》一书 |
卞铠生 |
研究员,注册电气师考试习题集主编,注册电气工程师考试教材副主编 |
张路明 |
研究员,注册电气工程师考试大纲编委 |
黄纯懿 |
总工程师,注册电气师考试指导书副主编,注册电气师习题集副主编 |
濮松夫 |
研究员,注册电气师考试指导书编委,注册电气师习题集编委 |
张晓冬 |
教授、博导,电工电子教学基地主任 |
陈志新 |
教授、院长,《全国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考试精讲精练(专业基础)》主编,具有丰富注册电气师专业基础培训经验 |
马晓春 |
教授、硕导,北京交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优秀教师,教学经验丰富 |
王 佳 |
教授 、副院长,《全国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考试精讲精练(专业基础)》编委,长期从事注册电气师专业基础考试研究。 |
刘辛国 |
副教授 、系副主任,《全国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考试精讲精练(专业基础)》编委,长期从事注册电气师专业基础考试研究 |
龚 静 |
讲师 电气系,《全国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考试精讲精练(专业基础)》编委,具有丰富注册电气师专业基础培训经验 |
钱民刚 |
教授,从事注册建筑师、注册电气工程师辅导工作,主要著作:《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辅导教材 建筑结构》,《材料力学基本训练》。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复习教程2008、2009、2010、2011版 主编 |
郑宏文 |
大学讲师,一直从事数学研究工作。主要讲授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
岳冠华 |
教授,著有多本考试用书,包括《注册电气工程师(基础考试)执业资格考试辅导材料-公共基础部分》中国电力出版社出版。 |
三、考试报名条件
参加考试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报名。考试管理机构按规定程序和报名条件审核合格后,发给准考证。参加考试人员在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单位和中央管理的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一、考核认定条件
本办法下发之日前,长期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评聘为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业道德行为良好,身体健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一)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
(二)全国工程设计大师。
(三)1983年12月31日前,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并获得全国优秀工程设计项目金、银奖或有关电气专业国家级科技进步奖项目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年龄在70周岁(含)以下,且具备下列一项条件:
1、在具有甲级工程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中,担任正、副总工程师(负责电气专业技术工作)职务满5年。
2、受聘担任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写、考题设计的专家。
(四)具备下列条件1或条件2,并参加专业测试成绩合格的人员。
1、同时具备下列(1)和(2)项中的各一项条件者。
(1)学历和职业年限:
①1983年12月31日前,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0年。
②1983年12月31日前,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0年;1978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
③1978年12月31日前,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197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本专业:
指建筑电气与智能化、电气工程、电气工程自动化专业
相近专业:
指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2)技术业绩和资历:
①担任工程设计中电气专业技术负责人,完成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中6项及以上的一级和特级建筑工程项目或中型及以上工业项目(其中大型工业项目不少于2项)的电气专业工程设计。
②在具有甲级工程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中,担任正、副总工程师(负责电气专业技术工作)职务满5年。
③在具有乙级工程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中,担任总工程师(负责电气专业技术工作)职务满7年。
2、1983年以后,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并获得全国优秀工程设计奖项目或有关电气专业国家级科技进步奖项目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获得2项及以上省部级优秀工程设计、电气专业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项目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二、考核认定程序
(一)符合考核认定条件的工程设计人员由所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部门推荐,其中铁道部、水利部所属的甲、乙级勘察设计单位分别向铁道部、水利部主管勘察设计的部门推荐,军队系统勘察设计单位向总后基建营房部推荐。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部门和铁道部、水利部主管勘察设计的部门,总后基建营房部对本地区、本部门设计单位的申报人员进行审核,并经本地区、本部门人事(职改)行政部门、总政干部部复审后提出推荐名单,报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电气专业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电气专业委员会)初审。
(三)电气专业委员会负责初审通过人员的测试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部门负责所辖地区初审通过人员的具体测试工作,并将测试成绩报电气专业委员会。
(四)电气专业委员会将初审结果和测试成绩汇总后上报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初审结果和测试成绩进行终审,报人事部、建设部批准后,由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公布通过考核认定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人员的名单。
三、考核认定申报材料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部门和铁道部、水利部、总后基建营房部等主管勘察设计部门的意见函。
(二)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
(三)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或全国设计大师应提供院士或大师证书复印件。其他人员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学历或学位证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获奖证书,获奖项目的主要设计文件或图纸签署证明,担任正、副总工程师职务的任命文件。
(四)所在单位出具的职业道德证明和获奖单位出具的获奖项目主要技术负责人证明。
四、申报时间及要求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部门和人事部门、铁道部、水利部主管勘察设计和人事部门、总后基建营房部和总政干部部,应于2003年5月31日前,将审核和复核合格人员材料报电气专业委员会。
(二)通过特许或考核认定的方式取得其他专业执业资格的人员,一律不得申报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的考核认定。
(三)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认真做好申报、审核和复核工作。凡不认真把关或弄虚作假的,停止该地区或部门的申报权和个人的申报资格。
(四)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在审核、复核时,应核查各类证书及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向电气专业委员会报送的各类证书及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应由所在单位人事(干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
二、报考条件
电气工程师考试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参加基础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完成职业实践年限者,方能报名参加专业考试。
(一)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
1、取得本专业(详见附表1,下同)或相近专业(详见附表1,下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2、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3、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二)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
1、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2、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4、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5、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6、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三)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1、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2、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3、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4、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5、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程设计工作满10年。
6、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7、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8、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在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工作及相关实践年限证明。
三、考试时间及科目介绍
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具体考试时间详见本网站公布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年度工作计划。
四、报名办法
注册电气工程师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现场或网上缴费的方式,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在指定网站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报考条件后,在规定时间内支付考试费用(报名具体安排详见各省(区、市)有关文件。
五、成绩管理
参加基础或专业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参加基础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完成职业实践年限者,方能报名参加专业考试。考试成绩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或各省(区、市)人事考试机构网站发布。
考试合格,由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共同用印的《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凡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资格证书》的,由各省(区、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部门收回《资格证书》,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严肃处理。
六、注册
注册电气工程师实行注册制度。资格证书持有者应按有关规定到指定机构申请注册。
考试具体信息请以考试通知或公告为准。
科目设置
基础课程:公共基础:高等数学、流体力学、普通物理、计算机应用基础、普通化学、电工电子技术、理论力学、工程经济、材料力学.相关专业还有学习电子模拟技术基础教程,信号与系统传输等课程。
专业基础:电路与电磁场、模拟电子技术和数字电子技术、电气工程基础
专业课程:法律法规与工程管理、环境保护、安全、电气主接线、短路电流计算、设备选择、导体及电缆的设计选择、电气设备布置、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接地、仪表和控制、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及调度自动化、操作电源、发电厂和变电所的自用电、输电线路、电力系统规划设计
四、考试代报名服务
1、学历要求不够 学历不符解决方案?
2、所学专业不符 专业不符合解决方案?
3、工作年限不够 工作年限如何计算? 年限不够解决方案?
4、单位不符,无相关工作证明 ?无社保缴纳记录 哪些省份需要社保? 没有社保解决方案?
5、考试代报名费用包含:考试官方报名、考试审核、考后领证、协助完成证书注册!
6、代报名签订合同,100%通过审核,无需担心年限、学历、专业、工作单位证明等,一站式解决!代报名,尽快确定,每个地区只有一家合作单位出具报考证明,限制 30 人报考,同一单位报考人数过多,人事局不给审核!
7、代报名需提供材料: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学历证扫描件+2 寸电子版白底照片、中国人事考试网账号密码。
五、课程安排
培训 班型 型 培训班型 考试类别 |
课程安排 |
基础考试: 公共基础+专业基础 |
供配电 专业考试 |
发输变电 专业考试 |
基础+专业 套餐 |
5G智能网校 |
5G智能网校 |
5G智能网校 |
享受8.5折 优惠! 并赠送基础 考试代报名 价值3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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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训 保障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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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础特训 2、考前重点冲刺,突破提分,临考前全面集中重点,总结历年真题答题技巧,把握出题方向 考前精准押题(范围):题型预测重点押题、历年趋势逼近于60% 次年免费重学 |
69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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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80元 |
69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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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密 取证班 |
密训保障班 精准密卷(题型):考前2-3天提供精准密卷+答案 三年有效 |
12980元 |
12980元 |
1298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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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程 托管班 |
密训保障班+绝密取证班 全程托管从报名到考过 |
19500 预付50%,领证成功后付尾款50% |
19500 预付50%,领证成功后付尾款50% |
19500元 预付50%,领证成功后 付尾款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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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网课:5G智能云课堂,现场全程录制视频全套课程,历年考试真题和授课专家讲义全套辅导资料。 2、绝密保障班:当年不过,次年可免费重学网课。 绝密取证班:当年不过可免费重学网课2年。 |
学习期限:自听课权限开通之日起,学员本人可不限时间、次数重复点播学习,直至考试结束后一周关闭。
续学申请:学员,需在其报考所在地区考试分数查询方式公布之日起30日内向中建教育提供相关科目参加考试且未通过的证明,提出申请并审核通过后可享受第二年免学费的优惠
六、支付方式:
开户名:中建英才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万通中心支行
开户账号:1109 1095 8410 902
七、联系方式:
1、中建教育官网:www.zhongjianjiaoyu.com
2、中建教育咨询电话:4000-999-100 微信13391621368
3、中建教育招生中心:010-59003600、010-56226880
4、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国贸建外SOHO大厦
八、新旧专业对照表
专业划分 |
新专业名称 |
旧专业名称 |
本专业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高电压与绝缘技术 电气技术(部分) 电机电器及其控制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相近专业 |
自动化 电子信息工程 通信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工业自动化 自动化 自动控制 流体传动及控制(部分) 飞行器制导与控制(部分) 电子工程 信息工程 应用电子技术 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广播电视工程 无线电技术与信息系统 电子与信息技术 通信工程 计算机通信 计算机及应用 |
其他工科专业 |
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
注:表中“新专业名称”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教育司199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规定的专业名称;“旧专业名称”指1998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颁布前各院校所采用的专业名称。
2021年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考试专业考试规范及设计手册
一.规程、规范:
1.《绝缘配合 第1部分:定义、原则和规则》GB311.1;
2.《户外严酷条件下的电气设施 第1部分:范围和定义》GB9089.1;
3.《户外严酷条件下的电气设施 第2部分:一般防护要求》GB9089.2;
4.《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12158;
5.《电能质量 供电电压偏差》GB/T12325;
6.《电能质量 电压波动和闪变》GB/T12326;
7.《用电安全导则》GB/T13869;
8.《电流通过人体的效应 第一部分:通用部分》GB/T13870.1 ;
9.《电流通过人体的效应 第二部分:特殊情况》GB/T13870.2 ;
10.《系统接地的型式及安全技术要求》GB14050;
11.《电能质量 公用电网谐波》GB/T14549;
12.《电能质量 三相电压不平衡》GB/T15543;
13.《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4-42部分:安全防护 热效应保护》GB16895.2;
14.《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5-54部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接地配置、保护导体和保护联结导体》GB16895.3;
15.《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5部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 第53章: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GB16895.4 ;
16.《低压电气装置 第4-43部分:安全防护 过电流保护》GB16895.5;
17.《低压电气装置 第5-52部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 布线系统》GB16895.6;
18.《低压电气装置 第7-706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 活动受限制的可导电场所》GB16895.8;
19.《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7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 第707节:数据处理设备用电气装置的接地要求》GB/T16895.9;
20.《低压电气装置 第4-44部分:安全防护 电压骚扰和电磁骚扰防护》GB/T16895.10;
21.《低压电气装置 第4-41部分:安全防护 电击防护》GB16895.21;
22.《电击防护装置和设备的通用部分》GB/T17045;
2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2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
25.《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
2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
27.《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
28.《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
29.《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
30.《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
31.《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
32.《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
33.《35~110kV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9;
34.《3kV~110kV高压配电装置》GB50060;
35.《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GB50062;
36.《电力装置的电气测量仪表装置设计规范》GB/T50063;
37.《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和绝缘配合设计规范》GB/T50064;
38.《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T50065;
39.《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
40.《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098;
4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
42.《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
43.《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
44.《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200;
45.《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
46.《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规范》GB50227;
47.《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
48.《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GB50260;
49.《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
50.《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
51.《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
52.《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GB50061;
53.《工业电视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115;
54.《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
55.《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GB50348;
56.《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规范》GB50371;
57.《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4;
58.《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GB50395;
59.《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6;
60.《视频显示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464;
61.《红外线同声传译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524;
62.《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526;
63.《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
64.《会议电视会场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635;
65.《电子会议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799;
66.《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
67.《电力工程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程》DL/T5044;
68.《导体和电器选择设计技术规定》DL/T5222;
69.《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
70.《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242。
注:以上所有规程、规范以考试年度1月1日以前实施的最新版本为准。
二.设计手册:
1.西北电力设计院编《电力工程电气设计手册》(电气一次部分),中国电力出版社,1989年12月;
2.西北电力设计院编《电力工程电气设计手册》(电气二次部分),水利电力出版社,1991年8月;
3.中国航空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等编《工业和民用配电设计手册》(第三版),中国电力出版社,2005年10月;
4.《钢铁企业电力设计手册》编委会编《钢铁企业电力设计手册》,冶金工业出版社,1996年1月;
5.北京照明学会照明设计专业委员会编《照明设计手册》(第二版),中国电力出版社,2006年12月;
6.机械电子工业部天津电气传动设计研究所编著《电气传动自动化技术手册》(第三版),机械工业出版社,2011年5月;
7.东北电力设计院编《电力工程高压送电线路设计手册》第二版,中国电力出版社,2003年。
注:设计手册的内容与规程、规范不一致之处,以规程、规范为准。
建设执业资格考试中心《报考条件咨询电话》:010-59003600 010-56226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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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2018年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执业资格考试专业考试规范及设计手册
一.规程、规范:
1.《标准电压》GB/T156;
2.《绝缘配合第1部分:定义、原则和规则》GB311.1;
3.《电力变压器 第1部分 总则》GB1094.1;
4.《电力变压器 第2部分 液浸式变压器的温升》GB1094.2;
5.《电力变压器 第3部分 绝缘水平、绝缘试验和外绝缘空气间隙》GB1094.3;
6.《油浸式电力变压器技术参数和要求》GB/T6451;
7.《电信线路遭受强电线路危险影响的容许值》GB6830;
8.《隐极同步电机技术要求》GB/T7064;
9.《同步电机励磁系统》GB/T7409.1~7409.3;
10.《电能质量 供电电压允许偏差》GB/T12325;
11.《电能质量 电压波动和闪变》GB/T12326;
12.《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T14285;
13.《电能质量 公用电网谐波》GB/T14549;
14.《电能质量 三相电压不平衡》GB/T15543;
15.《高压交流架空送电线无线电干扰限值》GB15707;
16.《电力变压器选用导则》GB/T17468;
17.《风电场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GB/T19963;
18.《光伏发电站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GB/T19964;
19.《污秽条件下使用的高压绝缘子的选择和尺寸确定》GB/T26218.1-3;
20.《光伏发电站无功补偿技术规范》GB/T29321。
2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22.《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50049;
23.《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
2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
25.《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
26.《35-110kV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9;
27.《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50060;
28.《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GB/T50062;
29.《电力装置的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规范》GB/T50063;
30.《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设计规范》GB/T50064;
31.《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T50065;
3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
33.《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
34.《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规范》GB50227;
35.《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
36.《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GB50260;
37.《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
38.《大中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50660;
39.《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GB50797;
40.《风力发电场设计技术规范》GB51096;
41.《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
42.《高压直流架空送电线路技术导则》DL/T436;
43.《大中型水轮发电机静止整流励磁系统及装置技术条件》DL/T583;
44.《高压架空送电线无线路电干扰计算方法》DL/T691;
45.《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控制技术导则》DL/T723;
46.《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DL/T755;
47.《光纤复合架空地线》DL/T832;
48.《大型汽轮发电机励磁系统技术条件》DL/T843;
49.《地区电网调度自动化设计技术规程》DL/T5002;
50.《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设计技术规程》DL/T5003;
51.《330kV~750kV变电站无功补偿装置设计技术规定》D/TL5014;
52.《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5027;
53.《输电线路对电信线路危险和干扰影响防护设计规程》DL/T5033;
54.《火力发电厂厂内通信设计技术规定》DL/T5041;
55.《电力工程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程》DL/T5044;
56.《火力发电厂职业安全设计规程》DL5053;
57.《变电所总布置设计技术规程》DL/T5056;
58.《水利水电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规范》DL5061;
59.《水力发电厂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设计技术导则》DL/T5090;
60.《水力发电厂接地设计技术导则》DL/T5091;
61.《35kV-110kV无人值班变电站设计规程》DL/T5103;
62.《火力发电厂、变电站二次接线设计技术规程》DL/T5136;
63.《电力系统安全自动装置设计技术规定》DL/T5147;
64.《220-500kV变电所计算机监控系统设计技术规程》DL/T5149;
65.《火力发电厂厂用电设计技术规定》DL/T5153;
66.《220kV~500kV变电所所用电设计技术规程》DL/T5155;
67.《水力发电厂厂用电设计规程》DL/T5164;
68.《水力发电厂机电设计规范》DL/T5186;
69.《电能量计量系统设计技术规程》DL/T5202;
70.《35kV-220kV城市地下变电站设计规定》DL/T5216;
71.《220kV~500kV紧凑型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定》DL/T5217;
72.《220kV~750kV变电站设计技术规程》DL/T5218;
73.《导体和电器选择设计技术规定》DL/T5222;
74.《高压直流输电大地返回运行系统设计技术规定》DL/T5224;
75.《发电厂电力网络计算机监控系统设计技术规程》DL/T5226
76.《35kV~220kV变电站无功补偿装置设计技术规定》DL/T5242;
77.《高压配电装置设计技术规程》DL/T5352;
78.《火力发电厂和变电站照明设计技术规定》DL/T5390;
79.《电力系统设计技术规程》DL/T5429;
80.《水力发电厂照明设计规范》NB/T35008;
81.《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电力技术导则》SD325;
82.《水利水电工程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SL311;
83.《大中型水轮发电机基本技术条件》SL321;
注:以上所有规程、规范以考试年度1月1日以前实施的最新版本为准。
二.设计手册:
1.西北电力设计院编《电力工程电气设计手册》(电气一次部分),中国电力出版社,1989年;
2.西北电力设计院编《电力工程电气设计手册》(电气二次部分),水利电力出版社,1991年;
3.电力工业部电力规划设计总院编《电力系统设计手册》,中国电力出版社,1998年;
4.水利电力部水利水电建设总局编《水电厂机电设计手册》(电气一次分册),水利电力出版社,1982年;
5.水利电力部水利水电建设总局编《水电厂机电设计手册》(电气二次分册),水利电力出版社,1983年;
6.东北电力设计院编《电力工程高压送电线路设计手册》第二版,中国电力出版社,2003年。
注:设计手册的内容与规程、规范不一致之处,以规程、规范为准。
建设执业资格考试中心《报考条件咨询电话》:010-59003600, 010-56226880
规范购买网址:www.zhongjianjiaoy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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